河南疫情免税:疫情期间河南税务政策
疫情中的企业财税政策规定情况
疫情期间,国家及地方针对企业财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资金保障、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融资支持等措施,具体如下:国家层面财税政策资金保障 截至2020年2月6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4亿元,实际支出288亿元。
疫情期间,关于中小微企业的五大减税降费政策:租金减免政策内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所在地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则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则减免3个月。此外,各地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疫情期间企业停工造成的损失,可从制造费用类、存货类、正常费用类三个部分进行财税处理,具体如下:制造费用类核算内容:公司停工期间工厂租金、工人工资应计入制造费用。
公共交通服务和生活服务税收优惠 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所得,以及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同时,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也允许全额扣除。
五年内弥补 基本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022年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免税津补贴和奖金有明确标准!
〖壹〗、年,对于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所取得的津补贴和奖金,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相关政策,明确了其免税的具体标准。
〖贰〗、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
〖叁〗、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独生子女补贴 托儿补助费 差旅费津贴 误餐补助(需符合财政部门规定,因公在外就餐且按标准领取)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后)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补贴,在扣除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公务费用标准后,不计入个人所得税。
〖肆〗、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免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省级及以上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伍〗、疫情防控津补贴免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陆〗、提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 在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中央财政全额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来了!国家宣布,免社保,免增值税,免个税!
疫情期间,国家针对中小微企业出台了免征社保费、免增值税、免个税等扶持政策,同时明确了中小微企业的判定标准。免征社保费政策:从2月到6月,全国(湖北省除外)的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免征这三项费用。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预计今年缓缴金额将达到3200亿元。这一措施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2022年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
年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如下:对于小微企业来说,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是十分利好的,对于其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具体包括文艺创作、体育比赛、教育医疗、旅游服务等。疫情防控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一经选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年,对于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所取得的津补贴和奖金,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相关政策,明确了其免税的具体标准。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免征或暂停预缴增值税 自2021年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22年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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